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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进口备案

普通化妆品进口备案流程如下:


一、准备备案资料

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2、产品名称信息,包括产品功效分类编码、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含所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及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4、产品执行的标准,包括产品制造工艺。

5、产品标签样稿。

6、产品检验报告。

7、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8、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国或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机构出具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


二、提交备案申请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电子版资料填报上传完成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至相应监管部门办理备案。资料原件(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除外)应由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


三、备案公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注册、备案有关信息。


四、备案后核查备案后,监管部门会组织开展对备案资料的监督检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其中,与化妆品安全性有关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备案部门可以同时责令暂停销售、使用;逾期不改正的,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

 

此外,进口化妆品还需进行海关备案。境内收货人应当于化妆品进口前完成备案工作,通过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http://ire.eciq.cn)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工商注册所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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